走在街上,馬克叫了一聲:「大姐!」
「妳看,那就是出名的撿屍大道。」馬克邊說邊挑動一下右眉。
「你常撿吧?」嗤之以鼻的說。
「拜託,我怎麼可能!我很有品的,好不好?」
「明明是夜店王子,怎麼可能沒有跟上潮流。別想唬我。」
「真的。很少啦!」
很少!日夜顛倒的作息,人變傻,說話漏了餡都不知道。這對我也不重要,何必咄咄逼人,反而少了一個朋友。
「馬克,我真的年紀大了,真不懂為什麼年輕的美女,可以喝到爛醉如屍體般倒臥在夜店門口,任人撿走後,發生性關係。」我說。
「大姐!妳問對人了!我雖然進出夜店,可也很關心社會現象!關於這個問題,以我到處與人哈啦的經驗和觀察,可以為妳解惑。」
露出期待的眼神,馬克應該不會讓我失望。
「到了夜店,怎麼可能不喝酒嘛!喝酒才能放鬆。第一種叫做花木蘭型的醉屍,巾幗不讓鬚眉,享受狂歡放縱的不羈感,展現與同伴拼酒的豪氣。男人最愛起鬨,有錢的闊少,常會出錢買單酒費。最後,花木蘭還不是醉屍一條。」
「說到請喝酒,第二種叫做釣馬子型,在夜店還可以認識帥哥,尤其是黑黑白白的老外,他們搭訕女生的方式之一,就是請她喝酒,而且他們眼神充滿迷戀,動作散發浪漫的氣味,好像已經被女生迷倒,最後倒下的絕對不是他們。」馬克露出篤定的眼神。
「第三種,簡單的說,就是想要有一夜情,男歡女愛,互不相欠。喝醉了,更刺激! 因為不知道會遇到誰,就像電影裡隨機犯罪一樣,不確定的未知挑動著興奮的神經。」馬克瞇起眼睛說著。
「接下來,天真型。大姐,世界上天真的女生真的不少耶!以為自己是偶像劇中喝醉的女主角,男主角總是會帥氣又英勇的出現,霸氣而溫柔地帶走她,守護著她,坐在窗前看著黎明的陽光,等她醒來。真是屁!男人辦完事,都是拍拍屁股走人。」馬克終於又出現他經典的翻白眼。
「我有看過一種,叫活死人型的,不知道受過甚麼傷害,是被拋棄還是怎樣,覺得活著就是苦,醉了,不管一切,放棄所有,當個活死人,隨便以後會怎麼樣,起碼有一小段時間感受不到苦!當然,更不在意成了醉屍。」馬可聳聳肩膀說。
「分析的頭頭是道,不愧是念過書的夜店王子,給你拍拍手。」我說。
「哈!謝謝誇獎!」馬克邊謝邊甩一下自己的瀏海。這個動作真讓人覺得是同志,他應該是撿男屍吧!
「馬克呀!知道大姐以前是在醫院工作的吧!即使是醫護人員,面對有性病的病人,臉上若無其事,內心可是警笛聲大響。有沒有沒看過喉嚨長菜花的呀?還有…」正要長篇大論地進行衛生教育,就被馬克打斷。
「大姐!大姐!等一下。別說了,妳的症頭又犯了,我以為妳已經好了耶!」
「好啦!知道啦!你懂我要說甚麼就好了。」點到為止,才是衛教最高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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